2016年7月14日 星期四

不能說的港獨?

筆者於7月14日將本篇文章投稿至蘋果日報網上論壇和立場新聞,7月15日本文獲其刊登,特此致謝。

蘋果日報網上論壇文章連結: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60715/55361271
立場新聞文章連結: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不能說的港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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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聲明,筆者不是律師,以下內容不是法律意見,僅為一位普通人依照法律條文所作的分析。

朋友傳來NOW新聞報導,說選管會要求立法會選舉參選人簽署一份新的聲明,內容不僅提及要擁護基本法,還特別提到要「明白《基本法》中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香港特區政府直轄於中央政府,《基本法》任何修改也不能與中國對香港既定基本方針政策有牴觸。」(註1)。本來,筆者一直以為候選人可以提倡透過修改基本法去改變港中關係,達致香港獨立,但原來筆者一直沒留意到基本法第159條早就標明不可牴觸基本方針的條文(註2)。

但是,所謂「中國對香港既定基本方針政策」又是甚麼一回事?會不會根本沒有任何內容,中共說了就算的東西?為此,筆者特地用Google搜尋這一名詞,發現Google Book有一本《香港基本法問答》,當中第163頁記載了第193條問題,內容是有關修改基本法的限制,當中寫著:『那麼,什麼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的既定方針政策呢?這就是香港基本法序言所寫的:「國家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已由中國政府在中英聯合聲明中予以闡明。」』(註3)。筆者翻看基本法序言,的確有寫明這句(註4)。

那麼,中英聯合聲明又寫了甚麼「基本方針政策」呢?聲明中第三條列了十二項,除了高度自治、司法獨立等內容外,也寫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決定在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註5),不過,當中第十二點卻寫了「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的上述基本方針政策和本聯合聲明附件一對上述基本方針政策的具體說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之,並在五十年內不變。」,這就是所謂「五十年不變」的承諾。

「五十年不變」,代表五十年後可以改變,中共可以改變這十二點基本方針,但同一時間,香港人也可以提出改變,不過,在2047年才提出來,一切就會太遲了。所以,如果提出的是公投決定2047年香港是否獨立,或許就能避開基本法的159條的限制?

雖然條文再怎樣寫,選管會也大可作其他解釋,中共更不會守規矩,但也許可以爭取更多在法院爭論的論點?

也許可以試試?



註1:NOW新聞報導 - http://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185964

註2:基本法第159條 - http://www.basiclaw.gov.hk/tc/basiclawtext/chapter_8.html

註3:王鎵禹《香港基本法問答》第163頁 - https://books.google.com.hk/books?id=WIFYCgAAQBAJ&pg=PA163&lpg=PA163&dq=%E4%B8%AD%E8%8F%AF%E4%BA%BA%E6%B0%91%E5%85%B1%E5%92%8C%E5%9C%8B%E5%B0%8D%E9%A6%99%E6%B8%AF%E6%97%A2%E5%AE%9A%E7%9A%84%E5%9F%BA%E6%9C%AC%E6%96%B9%E9%87%9D%E6%94%BF%E7%AD%96&source=bl&ots=8BFxjgVLD5&sig=Slfn-NsjLNh9_eh8rxkNe9WWarQ&hl=zh-TW&sa=X&ved=0ahUKEwjz1tTv7_LNAhWFm5QKHayqCIwQ6AEIRDAH#v=onepage&q=%E4%B8%AD%E8%8F%AF%E4%BA%BA%E6%B0%91%E5%85%B1%E5%92%8C%E5%9C%8B%E5%B0%8D%E9%A6%99%E6%B8%AF%E6%97%A2%E5%AE%9A%E7%9A%84%E5%9F%BA%E6%9C%AC%E6%96%B9%E9%87%9D%E6%94%BF%E7%AD%96&f=false

註4:基本法序言 - http://www.basiclaw.gov.hk/tc/basiclawtext/preamble.html

註5:全段為「為了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並考慮到香港的歷史和現實情況,中華人民共和國決定在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詳見http://www.cmab.gov.hk/tc/issues/jd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