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4日 星期三

公提派與非公提派的偽命題

佔領中環第三次商討日後,出現激烈爭議,其中涉及所謂「公民提名派」(公提派)和「非公民提名派」(非公提派)之間的爭議。可是,以提出的方案是否包含公民提名,去劃分提出方案的人/團體是否公提派,本身就是偽命題。

要判斷人們是否支持公民提名,就需要在其他條件相同或至少沒有明顯差別下,存在一個有公民提名和一個沒有公民提名的方案,這樣才能從人們的選擇中看出公民提名所獲得的支持。可是,在商討日(三)給參與者所選擇的方案中,在公民提名以外的提名條件(提名委員會或政黨提名),其平等性(以民選提名機關成員佔全體提名機關成員的百分比作推算)和「實際提名門檻」(提名所需人數佔民選提名機關成員的百分比)有明顯分別:

方案名稱
公民提名
提名機關組成
名義提名
門檻
平等性
實際提名
門檻
其他限制
()
非普選產生
普選產生
學界
0
35(立會直選)
8%(3)
100%
8%
沒有
人民力量
0
40(立會民選)
5%(2)
100%
5%
沒有
431(區會民選)
5%(22)
真普選聯盟
沒有指明提委會組成辦法,只提及愈民主愈好
不明
不明
沒有
0
立法會直選中取得5%以上有效票數的政黨
5%
100%
5%
陳文敏
沒有
102
58(立會民選+民選提委)
20
36.25%
34.48%
沒有
香港民主促進會 ()
0
1200(民選提委)
12.5%
(150)
100%
12.5%
香港民主促進會 ()
1043
471(立會民選+區會民選+)
12.5%
(190)
31.11%
40.34%
社民連
0
立法會直選中取得5%以上有效票數的政黨
5%
100%
5%
沒有
30
40(立會直選)
4
57.14%
10%
27
431(區會直選)
25
94.1%
5.8%
學者
公民推薦
1043
157(立會民選+區會民選代表)
12.5%
(150)
13.08%
95.54%
沒有
林立志
沒有
0
1200(按政黨獲得的立會直選選票百分比而定)
150
100%
12.5%
沒有
王永平
沒有
30
40(立會民選)
10
57.14%
25%
湯家驊
沒有
1043
471(立會民選+區會民選+)
200
31.11%
42.46%
沒有
香港2020
沒有
1043
357(立會民選+民選提委)
140
25.5%
39.22%
沒有
戴大為
公民推薦
由司法部門的成員領導的獨立工作小組根據戴大為提出的標準提出建議
不明
不明
楊艾文
沒有
提名委員會由選舉改革委員會組成,參選者在獲提委會(A)或公民支持(B)後仍需再獲至少八分一提名委員投票方成正式參選人。A軌候選人不多於3位。
不明
不明
何濼生
沒有
1043
757(立會民選+區會民選代表+民選提委)
180
42.06%
23.78%
*上表按佔領中環運動網頁的資料製作

由上表可見,在包含公民提名的方案中,除了容許提名委員可聯署向選舉管理委員會投訴候選人違反「宣誓內容」的香港民主促進會方案外,其餘方案的實際提名門檻介乎5-10%,平等性也再除了社民連方案的立法會提名部份外,其餘也超逾90%;相反,在不包含公民提名的方案中,除了詳情不明的戴大為和楊艾文方案,以及林立志方案外,其餘的實際提名門檻介乎23.78%至95.54%,平等性則只有36.25%至13.08%,均遠不及包含公民提名的方案。

在這樣的情況下,參與投票者的選擇幾乎只能在「有公民提名且實際提名門檻低」和「沒有公民提名且實際提名門檻高」之間作出選擇,而「沒有公民提名且實際提名門檻低」的方案則只有一直未受注視的林立志方案。假如有一位支持平等提名權及/或低門檻提名的人認為公民提名可有可無(或有比沒有好卻非必要條件),但在面對那一堆實際提名門檻高的方案下,除非他能連實際門檻低的要求也放棄,否則就只能選擇同時包括公民提名的低門檻方案。再加上支持公民提名的人也不一定視之為必要條件(例如筆者)。如此情況下,單憑投票取向判斷某人對公民提名的取態,恐怕未必準確。

此外,對於普選方案的考慮,除了有否公民提名、提名機構的平等性和實際提名門檻外,還有其他各種考慮,例如有人較支持由民選立法會議員作為提名委員以增加政黨對政策的參與,也有人因認為區議員應只處理地區事務或擔心區議會選舉結果易受資源、選區劃分等因素操縱而反對由區議員擔任提名委員。而以上抱有各種考慮的人不一定會參與公民社會或支持佔領中環運動。如果把各種不同的觀點簡化為「公提派」/「激進派」和「非公提派」/「溫和派」的二元對立面,不僅無助於爭取普選,更會加深爭取普選各陣營的對立,並令不喜歡這種毫無意義的對立的人和不願被強行歸類至某一派的人不再參與有關討論和運動。

爭取普選之路和香港的未來已經是「危急存亡之秋」,佔中運動也已一直面對中共打壓和網民的不信任,倘若那些政治人物仍舊「不懈於相鬥爭權」,以二元論排擠異己,自以為代表主流,只會令更多「忠志之士」另起爐灶或潔身引退。屆時不僅那些政治人物聲望受損,恐怕連民主進程也受嚴重拖累。

佔中運動本來可以讓各泛民政治人物做出好成績,在「書生」和社運人士主導下背後好好支持他們,以挽救每況愈下的聲望,但這些日子中,那些政治人物的表現讓人再次失望。

註:部份方案的其他限制如下:
  • 香港民主促進會 (一)及(二):人選在成為「正式候選人」之前,需要正式進行確認遵守行政長官職責的宣誓。提名委員會成員(例如由100人聯名)有權就候選人提名的截止日期後對「正式候選人」在公開宣佈參選後是否有遵守或違反誓言作出評估和向「選管會」提出違反誓言的投訴,並展開除名的司法程序。
  • 王永平:假如勝出的候選人不獲中央委任或在委任前死亡,普選程序會重新啟動。 
  • 戴大為:當選的提名人應當由中央政府任命。 被任命者須宣誓效忠國家和香港。 
  • 楊艾文:行政長官當選人應按照基本法第45 條由中央人民政府委任成為行政長官。如果中央人民政府決定不任命行政長官當選人,就必須重複上述過程的提名和選舉步驟。
  • 何濼生:參選人須事先承諾尊重基本法和國家憲法,如不遵守,將被褫奪參選或當選資格,並由本港執法機構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