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8日 星期四

一位佔中商討日參與者的澄清

筆者於5月9日將本篇文章投稿至主場新聞,同日本文獲其刊登,特此致謝。

主場新聞文章連結:http://thehousenews.com/politics/一位佔中商討日參與者的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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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六日佛誔當天是佔領中環運動的第三次商討日,那天經過參與者分組商討後進行投票,選出三個行政長宮選舉制度的方案供全民公投,以決定佔領中環運動提出的方案。筆者有幸參與是次商討日,卻在其後提出不同方案者之間的指摘聲音中,發現筆者無法理解的說話,特此撰文以作澄清。

首先,坊間不少報導和評論均把是次商討日選出的三個方案均有公民提名,去引證公民提名得到支持佔中者的支持,而學民思潮更表明若政府推出的方案沒有公民提名就會佔中。可是,筆者肯定投票給這三個方案的人不一定都是因為他們含有公民提名方案,至少筆者投給學界方案是因為看中其提名委員會的組成和提委會的提名門檻是各方案中最好的。

筆者認為,行政長官選舉的提名程序必須能反映人民意願,並且絕不能設有任何不合理的門檻,以保證人民有真正的選擇。按此原則,公民提名和由市民直接選出的提名委員會提名也可以接受。理想上,筆者認為提名委員會應由全體立法會直選議員組成,而所需提名人數應不多於當中的八分一。在各方案中,最直符合此條件的只有學界和人民力量的方案,而筆者對人民力量方案加入區議會作為提名委員會一部份這點不太同意,因此是筆者才選擇學界方案。至於公民提名,筆認為這是有比沒有的好,但不是必要條件。

筆者不能騎劫其他人的想法,以筆者的看法套入其他參與者中,同樣地,把投給包含公民提名方案的人說成是公民提名的支持者甚或是把公民提名視作底線,也有可能失之偏頗,忽視了該三個方案本身知名度較高,以及它們與其他方案尚有其他不同之處。

其次,在投票結果公佈後,部份落選方案的倡議者提出不滿,據蘋果日報報導,陳方安生指「投票結果將不願與中央對抗的市民排拒於外」,而湯家驊更指投票過程是篩選。對於這些言論,筆者實在大惑不解:佔領中環運動不就是由一開始就與中央對抗嗎?如果不願與中央對抗,又何須理會這個商討日?而湯氏在投票過後才說篩選更只是輸打贏要,如果他認為有這個問題,為何不一開始就提出來?

另外,蘋果日報報導指是次商討日的投票者須參與過之前的商討日,並指稱人民力量違規動員未參與過的人到場支持其方案。筆者看見此則新聞時感到無比詭異-在佔領中環網頁中,不僅沒有提出這個要求,更明明白白寫著「歡迎所有香港市民參與」,對於投票安排,網頁上則寫著「在5月6日當天,商討完成後,簽訂了和平佔中意向書的參與者可在各場地設置的票站,即場投票選出一個他們支持的方案」。筆者本身也沒有參與之前的商討日,也不過是受朋友之邀才得悉是次商討日,而商討日整個流程也從未提及參加者須曾參與之前的商討日!對於陳健民指「對有人不尊重商討精神表遺憾」,筆者實在無法理解。

商討日後本來已經有太多不必要的吵鬧,以上內容筆者一度考慮是否寫出來,但筆者幾翻思量仍覺得有必要說出來,讓一些對事情不太清楚的朋友可以更了解事件。至於誰是誰非,以及在這些表面現象背後發生了甚麼事,筆者無意深入探討。

最後,筆者希望各方人士在未來一個半月努力呼籲大家參與六月的公投,縱使佔中運動頗不完善,但佔中三子的付出仍值得欣賞;況且,這次大概會是最後一次可以用較和平的手法爭取民主的機會,倘若這個機會也失落了,餘下的恐怕只有犬儒、移民和更激烈甚或暴力抗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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