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8日 星期四

回頭是岸:致撤回財政預算案修訂案的泛民議員

筆者於4月19日將本篇文章投稿至《輔仁媒體》,4月20日本文獲其刊登,特此致謝。

《輔仁媒體》文章連結:http://www.vjmedia.com.hk/articles/2013/04/20/36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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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和人民力量為爭取政府實行全民退休保障,決定在審議財政預算案時進行拉布,其餘泛民議員當中,除了新民主同盟的范國威之外,其餘皆表明反對拉布,並會撤回他們提出的修訂,理由竟然是「避免令人誤會參與拉布」。

首先聲明,筆者也反對為了爭取實行全民退休保障而進行拉布,因為這涉及的是資源分配政策,而非涉及人權、法治等道德議題,例如上次被稱為「網絡廿三條」的針對二次創作的版權條例修訂。但是,反對拉布並不代表議員可為了「割蓆」而撤回修訂。

議員職責為何?議員在議事堂主要有兩項職責,一為將市民的聲音帶進議會,讓政府官員和社會各界得悉市民的心聲;另一職責為議員運用其本身的學識,為市民在議會中爭取最大的利益。財政預算案影響及政府未來一年的開支,對經濟民生事關重要,在這關頭竟然為了「避嫌」而將本來認為需要修訂的內容撤回,這樣無疑是為了選票利益而放棄原則!

除此之外,撤回修訂也讓建制派議員有機可乘,藉此機會分化泛民。民建聯葉國謙已經在呼籲泛民「齊心」反拉布,葉國謙此言一出,即使泛民斷言拒絕邀請,也已經會加深贊成拉布者對撤回議案者(特別民主黨)的不信任;更何況,民主黨劉慧卿和公民黨梁家傑已表明願意商討修訂議事規則,以應對拉布,不論他們最終打算提出甚麼方案,這一刻如此表明心跡,予人感覺就是和早已提出修改議事規則應對拉布的建制派議員站在同一陣線。如果他們真的提出有關修訂,那麼不管他們是否有心與建制合作,反對拉布者都會應為他們這次是背叛或露出狐狸尾巴,這樣對雙方造成的裂痕恐怕可堪比民主黨私會中聯辦那次。

所謂「吾以往之不諫,知來者之可追,實迷途其未遠,覺今是而昨非」,希望那廿二位泛民議員能及早回頭,堅守原則,別為了眼前的政治利益而顛倒是非,讓建制派有機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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